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将于近期举行,现将考试要求通知如下:
1.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有清晰照片的校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、无照片证件视为无效)参加考试。未带证件者、不得参加考试。
2.除特殊要求和许可外,考试时学生只可携带允许使用的文具。带入考场的书包、教科书、作业本、笔记、电子字典、带存储功能计算器、稿纸及通讯工具等物品,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未按监考员指示将违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的,做违纪处理。
3.学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,按旷考处理(旷考没有补考资格);开考30分钟后至考试结束前10分钟之前可交卷离场,原则上学生在交卷前不能离开座位和考场。开考后30分钟,方可上厕所。中途上厕所,应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,其他时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(不满120分钟考试除外)。
4.因重修课程无补考,如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冲突,考生应选择参加重修课程考试,并通过学校官网下载《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》(SJQU-QR-JW-409),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,与2023年10月27日15: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,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。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无故旷考处理。
5.考生无故旷考,将取消补考资格。如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,可通过学校官网下载《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》(SJQU-QR-JW-409),向所在学院申请,按流程办理缓考手续,与2023年10月27日15:00前交至各所在学院院办,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,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缓考手续。
6.考场信息2023年10月23日后登录“上海建桥学院官网-信息门户-工作台-教务系统(新)-学生全部服务—考试-考试信息”中查看本次考试情况及考场,不在系统内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,如有疑问,请在2023年10月27日15:00前联系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咨询。
考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
部门 | 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办公地点 |
商学院 | 李老师 | 68191258 | 商院8-326 |
机电学院 | 李老师 | 58137974 | 机电5-418 |
新闻传播学院 | 曹老师 | 58137746 | 新闻2-208 |
信息技术学院 | 陈老师 | 68136768 | 信息7-212 |
外国语学院 | 石老师 | 58153189 | 外语9-226 |
艺术设计学院 | 周老师 | 58137181 | 艺术实训3-346 |
珠宝学院 | 李老师 | 68190288 | 珠宝2-216 |
职业技术学院 | 万老师 | 38128262 | 职院420 |
教育学院 | 赵老师 | 68198206 | 教育学院2-222 |
国际设计学院 | 张老师 | 68134369 | 艺术4-429 |
国际教育学院 | 郑老师 | 50746468 | 艺术4-21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 赵老师 | 58139491 | 马院2-110 |
健康学院 | 王老师 | 68192015 | 健管院1-245 |
教务处 | 郑老师 | 68130515 | 学生事务中心306 |
上海建桥学院 教务处
2023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