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建桥院规〔2021〕22号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,校内各相关单位:
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:
《各二级单位对外交流计划申报表(教师)》SJQU-QR-WB-001(A3)
《各二级单位对外交流计划申报表(学生)》SJQU-QR-WB-002(A3)
《各二级单位对外交流计划汇总表(教师)》SJQU-QR-WB-003(A1)
《各二级单位对外交流计划汇总表(学生)》SJQU-QR-WB-004(A1)
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.gench.edu.cn查阅。
上述文件于2021年6月9日起生效,请你们按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
2021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