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建桥院规〔2021〕30号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,校内各相关单位:
因《一年级学生教育管理办法》内容为其他相关三阶文件内容的整合,具体管理办法参照以下三阶文件: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实施办法》SJQU-WI-XS-001、《军训工作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02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SJQU-WI-XS-003、《绿色通道实施办法》SJQU-WI-XS-004、《学风建设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40、《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41、《专业导师工作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42、《辅导员值班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43、《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44。
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:
《一年级学生教育管理办法》SJQU-WI-XS-025(A0)
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.gench.edu.cn查阅。
上述文件于2021年9月22日起废止,请你们按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
2021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