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建桥院规〔2021〕34号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,校内各相关单位:
因以上三个文件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每年统一发放。
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:
《上海高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SJQU-QR-XS-062(A0)
《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》SJQU-QR-XS-063(A0)
《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》SJQU-QR-XS-064(A0)
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.gench.edu.cn查阅。
上述文件于2021年9月22日起废止,请你们按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
2021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