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建桥学院《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,即日起启动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学生可按如下流程进行操作:
1.学生首先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。具体条件可以参考管理文件《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SJQU-WI-JW-603》https://iso.gench.edu.cn/2020/0429/c5696a91272/page.psp
2.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、自身条件以及“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、条件、考核方式一览表”(附件1)内相关要求和内容,选择拟转入专业。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转专业,请学生慎重考虑。
3.学生在5月12日之前填妥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SJQU-QR-JW-622》https://iso.gench.edu.cn/2018/0503/c5691a67463/page.psp,并将表格交到辅导员,由辅导员汇总完毕后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,各学院将收集的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转去学院分类并交至转去学院。
4.学生根据每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备考。
5.各学院收到表格后应在本学期第十四周(5月26日)前完成考核,并将通过考核同意转入本学院的表格交至教务处。教务处将通过考核同意转入学院的学生公示后,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本学期原专业各课程考核后,下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,进入新专业后,学费将按新专业对应年级的费用缴纳。通过考核的学生若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,将失去转专业资格。
6. 转专业工作学院联系人及方式一览表
学院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办公地点 |
艺术设计学院 | 江老师 | 58137181 | 艺术设计学院3-346 |
新闻传播学院 | 商老师 | 58137746 | 新闻传播学院2-208 |
机电学院 | 吴老师 | 58137974 | 机电学院5-418 |
信息技术学院 | 郭老师 | 58137769 | 信息技术学院7-212 |
珠宝学院 | 沈老师 | 68190288 | 珠宝学院2-216 |
国际设计学院 | 丁老师 | 68134369 | 艺术设计学院4-429 |
商学院 | 马老师 | 58137873 | 商学院8-326 |
外国语学院 | 石老师 | 58153189 | 外国语学院9-226 |
国际教育学院 | 李老师 | 68198202 | 艺术设计学院楼4-306 |
健康教育学院 | 王老师 | 68192015 | 健康管理学院(老职院)1-245 |
教育学院 | 赵老师 | 68198206 | 教育学院11-222(南门西新楼) |
教务处 | 沈老师 | 58137892 | 学生事务中心306 |
附件:本科2022级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人数、条件、考核方式一览表(1)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