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学籍管理规定》(SJQU-WI-JW-606(A4))、《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SJQU-WI-JW-603(B0))有关条款,经过学生自愿申请、各二级学院考核和学校审查,刘彦楠等8名学生符合第一类转专业条件,拟转入新专业学习(名单详见附件)。
现对拟转专业学生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自3月4日至3月18日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,书面文件请发送至邮箱:19203@gench.edu.cn(联系电话:021-58137892 沈老师)。
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
2024年3月4日